短视频最严监管来了,这对行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今日看点
近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颁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审核标准细则》100条。针对短视频平台内容的审核细则,将致力于整顿短视频传播秩序,细化落实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018年底,围绕着短视频市场的争夺战不断上演,短视频行业风口引得百度、新浪、腾讯、阿里等头部互联网公司纷纷入局。短短数月时间,随着《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审核标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00条的出台,短视频行业顷刻间就从酷夏走入寒冬。政策收紧为行业的野蛮生长浇了一盆冷水,按照刚刚出台的《规范》和《细则》进行审查,目前短视频平台上的大部分内容可能都不符合标准,触犯了政策红线。先审后播的制度会过滤掉一大半短视频内容,因此有人说,这样一纸政策等于宣告行业死亡。当然,到底是行业死亡还是行业的断翼重生我们还不能妄下结论。
条文关键词
1、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中指出,“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
2、先审后播制度
“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先审后播的内容包括短视频的弹幕和评论,一方面有利于净化网络视频环境,但另一方面,这很可能影响即时互动评论的用户体验。
3、审核员队伍
“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以快手为例,根据2018年快手发布数据显示,快手的日均视频发布量为1500万条。按照最新的审核原则,快手需要配备1.5万人以上的审核员队伍。据数据显示,快手的日均视频发布还远少于腾讯、抖音等短视频平台。未来,对审核员的极速扩招将成为各个平台的必由之路。此外,考虑短视频平台需要支付的巨大人工成本,同时又为了满足审核队伍要求,平台方可能会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筛选和审核方面的应用。
4、审查内容
《网络短视频审核标准细则》中明确表示,审查的内容包括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及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视频中语言、表演、字幕、背景等都要依据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也就是说,审查的内容其实不仅局限在上传内容中,还包括评论、弹幕、表情包等观众互动内容。
5、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及上传重大违法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平台应当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名称等信息纳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对被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在规定时期内不得为其开通上传账户。根据上传违法节目行为的严重性,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的禁播期也被分别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档次。
账户和内容管理
当下的短视频平台的帐户主体主要分为机构注册帐户和个人注册账户,短视频内容主要分为机构注册帐户上传(PGC)和个人注册账户上传(UGC)。针对不同的用户主体,确立了短视频平台账户和内容的具体管理内容。
一、机构注册帐户上传(PGC)
1、应当核实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
2、签署体现本《规范》要求的合作协议,方可开通上传功能;
3、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PGC机构,其上传的节目必须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
4、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PGC机构上传的节目,只能作为短视频平台的节目素材,供平台审查通过后,在授权情况下使用。
二、个人注册账户上传(UGC)
1、应当核实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
2、签署体现本《规范》要求的合作协议,方可开通上传功能。
三、短视频平台
在对短视频平台内容管理的细则中,则突出了版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平台方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转发和素材的使用需经过PGC机构或UGC提供版权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2、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遵守国家新闻节目管理规定,不得转发UGC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
4、不得转发尚未核实是否具有视听新闻节目首发资质的PGC机构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
5、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触线重灾区
很多平台中常见的一些短视频内容根据此次颁布的细则都会被划归到严格禁止的内容中,而且这些内容在视频平台往往具有较高关注度和较大的受众群体。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精神实质的;颠覆经典名著中重要人物人设的”。
短视频平台中比较普遍的“X分钟带你看电影”等电影解读内容正式沦为触线重灾区。这类自制短片中都未经授权自行对影视剧等视听作品进行了剪辑,无论是上传用户还是视频平台自身,传播这种形式的短视频内容在中国著作权法范畴内已经属于侵权行为。不知道《细则》出台后,短视频平台的影视剧剪辑解说作品会不会就此“凉凉”了呢?
热议关键词
短视频规范细则100条中对相关审核标准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内容审核的可执行性。但是,对于细则中一些对内容的定性表述,其定义尚不明晰,模棱两可。这也是在网上掀起热议的部分。
1、颓废人生观、丧文化
宣扬颓废人生观的内容不得出现,宣传和宣扬丧文化的内容不值得宣扬。关于颓废人生观的概念,有部分网友表示,“我每天喝可乐吃薯片打游戏的快乐肥宅生活是不是颓废人生观?”虽然很多网友以此作为调侃,但不可否认,细则的部分表述和审核标准也确实存在模糊、没有明确界定的问题。此外,细则与当下青年人中备受推崇的“丧”文化潮流相悖,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
2、非主流婚恋观
《细则》中规定“宣扬和炒作非主流婚恋观”的短视频内容不得出现。传统婚姻观念在现代发展中已经发生改变,无论是择偶观、婚恋年龄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关于主流与非主流的界定在时间的流转中也必然在改变,如此一来,内容审核的标准和界限容易引发争议。
结语
短视频平台经历了野蛮生长,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审核标准细则》的颁布触动了短视频哪些神经?
根据数据显示,短视频平台已经跃升为民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短视频用户在2018年超过3亿,以抖音、快手为首的短视频平台也进入了商业变现期。作为变现的主要方式,短视频广告在不久后有望突破400亿元规模,广告植入已经无处不在。头部互联网公司形成系列短视频矩阵,平台间的流量竞争更加激烈。在广告变现的盈利模式和平台竞争中,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在逐利的市场环境下,平台的自律能力尚且不足,行业规范尚未树立,《规范》和《细则》的出台则及时地为短视频行业上紧发条,带上了“紧箍咒”,虽然部分审核标准和细则存在争议,但是对于色情、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却是一记重击。
参考来源:
中商情报网,《2018年8月中国短视频市场分析:快手活跃用户数位居榜首》
恒大研究院,《2018中国短视频行业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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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编 | 王菲菲推荐阅读